医院门诊退药情况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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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芳 徐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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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涪陵中心医院,重庆,涪陵,40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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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2002年颁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六章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这一规定为医疗机构药房的退药管理提供了依据,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医院不得不为患者办理退药手续。否则,将造成患者经济利益的损失,药品资源的浪费,医患矛盾的加剧。但退回药品的质量问题又成了医疗安全的隐患。为此,我们收集了本院退药处方498张,对其退药原因进行归纳总结,为今后减少患者退药,保证用药安全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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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院门诊 情况 退药原因 退药处方 医疗安全 质量问题 医患矛盾 浪费 资源 损失 经济利益 实际操作过程 药事管理 医疗机构药房 药品 用药安全 患者 暂行规定 |
文章编号: | 1009-5519(2008)07-1079-02 |
修稿时间: | 2007-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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