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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市精神残疾、智力残疾流行病学调查
引用本文:李真,胡季明,等.广东中山市精神残疾、智力残疾流行病学调查[J].中国民政医学杂志,2002,14(3):145-147.
作者姓名:李真  胡季明  
作者单位:广东省中山市埠湖医院528451
摘    要:目的:了解中山市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流行病学情况。方法:采用WHO提供,1982年和1993年两次全国精神疾病流行学调查使用的方法,使用我国精神残疾与智力残疾评定工具,对确诊的未治愈患进行残疾评定。结果:在调查的总人口(3721人)中残疾率为17.20‰,其中精神残疾率为7.79‰,智力残疾为9.41‰;在≥15岁的2909人中,精神残疾率为9.97‰(29例),多为精神分裂症所致;≥7岁的3411人中,智力残疾率为10.26‰(35例),多为精神发育迟滞所致。结论:应加强对精神分裂症和精神发育迟滞的防治及其病后的康复医疗。

关 键 词:广东  中山市  精神疾病  残疾鉴定  流行病学  智力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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