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95版)1997年增补本于1997年12月1日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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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卫生部已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药典》(1995版)1997年增补本的实施规定.规定明确了1997年12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1997年增补本),同品种原标准停止使用.实施日前生产的药品,可仍按原标准进行检验.增补本为中国药典1995年版内容的增订、修订(包括删去)和订正本.共319个条目,另增收中西药新品种48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95版)1997年增补本于1997年12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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