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读者来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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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本刊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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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安徽省刘红医生来信问到作为乡村医师 ,如果条件具备 ,可否自筹资金兴办一所乡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目前的主要疑惑是 ,主管部门对乡村医师兴办社区卫生服务能否给予支持 ?土管部门对兴建社区卫生服务所占用地是否能够予以审批 ?就这些问题特向卫生部有关领导进行了咨询 ,回答如下。在中发 (2 0 0 2 ) 1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指出 :“乡 (镇 )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 ,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乡 (镇 )卫生院要改进服务模式 ,深入农村社区、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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