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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中的辩证法规则
作者姓名:申菏勤  陈广亮
作者单位:[1]菏泽医学专科学校解剖学教研室 [2]菏泽师范
摘    要:1多与少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在一切实际活动中都要善于掌握适度的原则,注意掌握“分寸”与“火候”,严防“过”与“不及”,努力找出最佳的“度”。这一观点应用到教学上,要求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既不能贪多也不能过少,而应该恰如其分。这一方面是因为学生接受、理解、消化知识的能力是受一定客观条件限制的,对这种能力估计过高、传授的知识量过大,

关 键 词:教学 法规 唯物辩证法 “火候” 知识量 传授 学生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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