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的审判实践与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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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继峰,王渝军.《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的审判实践与探讨[J].中国卫生政策,2005(7):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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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继峰 王渝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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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以医疗损害为诉因的赔偿纠纷,日趋增多,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和公民自我保护的法治意识的提高。患者在发生医疗损害纠纷时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医疗单位如何减少纠纷的发生、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如何平等地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既是司法审判中的难点,也是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国务院颁布并于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作了重大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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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审判工作 医疗纠纷 法律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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