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科医疗纠纷的特点与防范对策 |
| |
作者姓名: | 唐鹏举 毛忠强 李惠军 李秀珍 卢佩旭 杨会锁 |
| |
作者单位: | 解放军第467医院,石家庄,050081 |
| |
摘 要: | 精神病科与其它科室比较是一个特殊的科室,其医疗纠纷的产生也有其特殊性,除具有普通科室医疗纠纷的共性外,还有其自身特点和内在规律。1 精神病科医疗纠纷的特点1.1 病人的依赖性 精神病人与内、外科等其它疾病患者最主要的区别是,患者多为无责任能力,对自己的病情缺乏自知力,也就是《民法通则》所讲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由法定监护人负责监护。而目前国内精神病科(院)多为封闭病房,一般不需家人陪护,也就是说在住院期间其法定监护人多无法完全履行其监护责任。而精神病人住院;医院只承担对
|
关 键 词: | 精神病科 医疗纠纷 防范措施 |
修稿时间: | 2000-02-21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