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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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科医学临床与教育》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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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所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说明根据国家卫生部、人事部卫科教发2004]477号文《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及全继委发2001]第10号文的规定,凡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和综述可获得继续医学教育Ⅱ类学分,其学分标准为,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第一作者6分,第二作者5分,第三作者4分,论文只计前三位作者。获学分者可凭刊登的论文,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学分登记。特此说明。结构式摘要应明确写出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4个部分,各部分的撰写要求如下:目的:简明指出进行此项工作的目的,表明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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