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四川于1990~1992年在全省开展了麻风畸残普查和抽样调查。全省的麻风畸残率为63.08%,在MB为62.15%,PB为64.83%,Ⅰ、Ⅱ和Ⅲ级畸残分别为10.02%、30.78%和22.27%。治疗期、监测期到完成监测后的畸残率依次递增(38.24%→49.69%→71.52%),差异非常显著,畸残程度亦以此顺序递增(Ⅱ+Ⅲ级畸残的构成比分别为76.75%→81.85%→85.19%),差异显著,表明病人完成治疗后仍可出现新畸残和畸残加重。抽样资料显示,民族、文化程度、职业、麻风型别及治疗的规则性对畸残的发生发展均有明显的影响。麻风反应与手部畸残的关系较与足部和眼部的更为密切;在致视力障碍方面兔眼和角膜感觉障碍分居第1、2位。继发性畸残的比例甚高,达80%以上,程度亦严重,故自我护理甚为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