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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温阳无以祛湿也
引用本文:李智煜,田立新.论非温阳无以祛湿也[J].中国中医急症,2018(9).
作者姓名:李智煜  田立新
作者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广州市中医医院;广东省广州市中医医院同德分院
摘    要:对于湿邪的治疗,临床常采用芳香化湿法、清热利湿法、淡渗利湿法或苦寒燥湿法等,而鲜用温阳祛湿法,然而"柔而遏者为湿邪""湿盛则阳微",湿邪易流连气分,阻滞气机,又易伤阳气,导致阳虚,是以非温阳无以通阳化气,振奋阳气。湿邪上犯上焦痰饮伏肺者宜温阳,困遏中焦脾阳不升者宜升阳,下袭下焦水湿不通者宜通阳。湿邪无论寒化抑或热化,皆可用之。湿邪寒化,温药可温经通阳,散寒祛湿;湿邪热化,温药可微通其阳,使阳气宣通。然而温药多属温燥之品,若用之过度,有化燥伤阴或耗气伤精或犯实实之戒,闭门留寇之弊,因此,临床运用过程尚需遵循"和之"及"温阳而不伤阴"的原则,随证加减,辨证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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