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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临床药师制 加强临床药师管理
引用本文:韩丽平.建立临床药师制 加强临床药师管理[J].山西医药杂志,2009,38(3):270-270.
作者姓名:韩丽平
作者单位:大同市第二人民医院,037005  
摘    要:2008年4月21日山西省卫生厅在忻州召开的《山西药事管理培训》会议上,全省各市县代表对开展临床药学工作非常重视,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卫生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2年1月21日联合颁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提出:药学部门要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参与临床疾病诊断、治疗,提供药学技术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并要求医疗机构,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

关 键 词:临床药师制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药师管理  临床药学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管理工作模式  临床疾病诊断  药学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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