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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首口服液在自治区通过鉴定
作者姓名:张树球
摘    要:由我院研制.容县元首保健饮料厂生产的元首口服液,原经自治区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审批、国家卫生部批准同意作为食卫准字号生产,投放食品市场.现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中医学院一附院.二附院等三家经区卫生厅指定的医院临床使用验证。区药检所、广西医科大学进行药理、毒理试验并作出临床使用、药理毒理试验报告。

关 键 词:元首口服液 临床使用 药理毒理 国家卫生部 人民医院 药检所 卫生厅 自治区 容县 食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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