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健制度应以合作医疗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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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庆易.农村医疗保健制度应以合作医疗为主[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19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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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庆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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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丹阳县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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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医疗保健制度有多种形式,在广大农村以何种形式为宜,按照我国的国情、社会制度和农村卫生工作的发展方向,现阶段——农村医疗保健制度应以合作医疗为主我国目前实行的医疗制度可分为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合作医疗、保险医疗和自费医疗五种。也可归纳为公费医疗、集资医疗、自费医疗三种类型。现在农村实行的各种医疗制度属于集资医疗和自费医疗两种类型,而且多数属于自费医疗。农民很需要一个好的医疗制度以保障健康。当然,最好能实行公费医疗,但因我国财力有限,8亿农民的医疗包不下来,况且“包下来”的办法也有弊端。其次是能实行劳保医疗,现在已有不少乡镇企业办得好的富裕农村,如苏州市就有百万农民实行乡村劳保医疗。但是目前我国的富裕农村只占少数,90%以上的农民尚处于温饱型向小康型过渡,乡村劳保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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