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剂误作食用碱引起食物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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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宝宗.有毒剂误作食用碱引起食物中毒[J].中国公共卫生,19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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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宝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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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台州地区卫生防疫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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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地区先后发生误将氟硅酸钠、溴代毒鼠磷、钡盐及工业碱等当作食用小苏打,引起了4起急性化学性食物中毒事故,现报道如下。例1 氟硅酸钠中毒 1988年6月,某饮食单位误将氟硅酸钠当碱用,掺入面粉做成馒头销售,造成160人急性氟中毒,死亡5人。本次中毒的潜伏期为1min—10h,30min以内发病者占75.8%。中毒症状有恶心呕吐、胃部烧灼感、腹痛腹泻、发热、头昏、乏力、四肢麻处、呕血、心悸等。严重的有心、肝、肾功能损害、休克、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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