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卫生监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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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朝君[采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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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卫生》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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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新的“三定”方案,卫生部对所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行了调整。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赵同刚局长说,监管职责调整后监督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等五大公共卫生领域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执法职责,其中食品卫生方面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责;二是卫生行政执法的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推进卫生依法行政和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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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卫生监督工作 食品安全 调和 监管职责 公共卫生领域 卫生行政执法 卫生监督局 监督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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