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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潮气量机械通气对重症患者心脏舒张功能的影响
引用本文:刘成芳,周发春.不同潮气量机械通气对重症患者心脏舒张功能的影响[J].检验医学与临床,2014,0(7):886-888.
作者姓名:刘成芳  周发春
作者单位:刘成芳(重庆市北部新区第一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 401121); 周发春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症医学科 400016);
摘    要:目的比较不同潮气量水平通气对重症患者心脏舒张功能的影响。方法统计重庆市北部新区第一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2008~2013年进行机械通气的患者208例,在双水平正压通气(BIPAP)模式下,调整吸气压使潮气量(VT)分别维持于6、8、10、15mL/kg水平,其他呼吸机支持条件不变,以上各种条件维持30min后测量中心静脉压(CVP)及血流动力学,心脏彩超监测左室射血分数(LEVF)。根据心脏指数(CI)分为心功能正常组(CI≥2.2L·min-1·m-2)和心功能低下组(CI<2.2L·min-1·m-2),通气过程中若出现心率、血压明显下降或者恶性心律失常,则立即调整呼吸机参数。为排除PEEP(呼气末正压)的影响,各组PEEP均设定在5cmH2O水平。结果在相同呼吸模式条件下,CI、胸内血容量指数(ITBVI)、舒张早期频谱幅度/舒张末期频谱幅度(E/A)比值随着潮气量水平的升高而减小,平均气道压(Pmean),体循环血管阻力指数(SVRI)随着潮气量水平升高而升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心率(HR)、LEVF在各组潮气量水平间无明显变化。心功能正常组在相同呼吸模式、相同呼吸支持条件下的CI、ITBVI、Pmean均无明显差异。心功能低下组患者中,8mL/kg潮气量水平组CI较高,而在6、10、15mL/kg潮气量水平组,CI较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在机械通气过程中应设置潮气量于6~8mL/kg,对血流动力学无明显影响,适用于心功能正常和心功能低下患者。

关 键 词:潮气量  机械通气模式  血流动力学  心脏指数  平均气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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