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活动中医方的权利与义务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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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超 徐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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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自治区中医医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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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了解和掌握医疗活动中医方的权利与义务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现将散见于《职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中的医方的权利与义务探讨如下。1医方的权利1.1医疗治疗主导权在诊疗过程中,医生占有支配与主导地位。医生享有诊断权、处方权、处置权等,医生有权询问患者个人史、家族史,有权做必要的查体与检查,有权决定治疗、处置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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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活动 义务 权利 医方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和谐医患关系 卫生法律 |
修稿时间: | 2007-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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