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巴利综合征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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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锦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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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10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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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格林—巴利综合征分为急,慢性两型,由于急性型较多见,习惯上“急性”两个字不一定标出,而慢性格林—巴利综合征,“慢性”两字应加以标明,以示区别。急性格林—巴利综合征通常在发病数天至数周内(最多不超过4周)病情发展至高峰,持续一个阶段后即自行逐渐缓解,呈自限性。慢性病例则从发病至疾病高峰至少需3周以上,病程迁延呈慢性进行性发展或反复发作。正由于病程上的这种不同,治疗上略有差异,为方便起见,现分别加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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