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忽视对疫苗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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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秀艳,尼利英.不可忽视对疫苗的监管[J].齐鲁药事,2007,26(10):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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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秀艳 尼利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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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莱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莱州,26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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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的有效措施。疫苗作为药品,同其它药品、治疗性生物制品相比较,有其特殊性。一是疫苗对温度有严格的要求,从疫苗生产到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因温度过高而使疫苗效价降低甚至失效。为了保证疫苗的效价不降低,对疫苗的生产、贮藏、运输、使用均必须在低温条件下进行;二是疫苗的使用对象大多数是新生儿、婴幼儿及青少年。因此,疫苗安全性比一般药物要求更加严格,所以,对其的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接种单位、疫苗购进和使用的监督管理是由卫生行政部门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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