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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箱
摘    要:河南商城刘医生来信问:我科去年治疗了一个患者,当时在诊断为“双侧甲状腺腺瘤”,在本院行“双侧甲状腺次全切除术”,术中和术后病理检查均支持甲状腺瘤的诊断。但是,今年1月,患者来到我科,说我们给他误诊了,他是“双侧甲状腺乳头状腺癌”,已经在北京的一家医院进行了“双侧甲状腺全部切除及右侧颈部淋巴结清扫术”。该院对我院做的病理切片进行了阅片,认为,当时就已经患了癌。现患者到本院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继续治疗费、伤残生活补助费、营养费及精神抚慰金等。我们想知道,对于他提出的这些项目,我们都要赔偿吗?我们希望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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