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强三类医用材料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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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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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市儿童医院,广东省,深圳市,518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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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把植人人体、用于支持和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的医疗器械规定为三类,并要求对这类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严格控制。目前医院使用的介入治疗的导管、支架、起搏器、外科用的钢板、人工关节、心脏瓣膜等材料便是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目前销售市场上这类器械品牌、型号多而杂,个别使用单位规范性还较为混乱,有的医院多次发生医疗事故,国家、省市卫生部门、药监部门都非常重视。下面主要从安全角度来讨论医院如何加强这类材料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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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用材料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分类管理 潜在危险 介入治疗 医院使用 人工关节 心脏瓣膜 销售市场 使用单位 医疗事故 卫生部门 药监部门 安全角度 安全性 起搏器 规范性 |
文章编号: | 1003-8868(2005)05-0037-01 |
修稿时间: | 2004-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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