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肾主外一说 ,出自《灵枢·师传》篇 ,其曰 :“肾者主为外”。《灵枢·五癃津液别》又说 :“肾为之主外”。二者文字略有差异 ,但主要意义即“肾主外”。对以上两句经文的“外”字 ,不同医家有不同的解释。河北医学院编著的《灵枢经校释》注释 :“《太素·卷第二十九·津液》外作水” ;郭蔼春的《黄帝内经灵枢校注语释》注释 :“外是水的误字 ,应据《太素·卷第二十九·津液》改” ;张介宾《类经·十六卷五十八》注 :“心总五脏六腑 ,为精神之主 ,……肾主骨而成立其形体 ,故为心之主外也。”笔者认为 ,肾主外是正确的。“外”不应改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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