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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监管中的“粗”与“细”
作者姓名:徐学廷
作者单位:山东省利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实施至今三年有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施行亦有两年。随着餐饮服务食品监管职能的划转,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对餐饮业的监管已摸索出了一套较为成熟的经验,但纵观餐饮业在日常经营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认为,执法人员进行餐饮食品监管时必须做到明察秋毫,无论是从硬件投入上还是软件规范上都必须做到"总体要求,细节指导",即我们常说的"粗"与"细"的有机结合。

关 键 词:餐饮服务  监管职能  《食品安全法》  “细”  食品药品监管系统  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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