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Ⅱ)治疗肺结核致不良反应/事件106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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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招英,钱华飞.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Ⅱ)治疗肺结核致不良反应/事件106例分析[J].中国药房,2014(24):2286-2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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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招英 钱华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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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嵊州市人民医院感染科,浙江嵊州31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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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的:探讨肺结核患者应用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Ⅱ)致不良反应/事件(ADR/ADE)的一般规律及特点,为临床合理用药及安全性评价提供参考。方法:采用回顾性研究方法,对2011年1月-2013年10月间接受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Ⅱ)治疗的386例肺结核患者中发生ADR/ADE的相关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结果:386例患者出现ADR/ADE共106例,发生率为27.46%。ADR/ADE发生时间最多见于用药2周内(92.45);其中,胃肠系统损害构成比为38.71%,皮肤及其附件损害构成比为29.57%,肝胆系统损害构成比为19.35%,居前3位;经停药、调整用法用量或对症治疗后105例(99.06%)好转或痊愈。结论:临床应掌握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Ⅱ)所致ADR/ADE的特点,加强监测,并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理,从而可提高肺结核患者的用药依从性和治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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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Ⅱ) 不良反应/事件 分析 合理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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