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医疗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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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窦忠东 苏庆光 樊占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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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临沂市沂水中心医院,山东,临沂,276400 2.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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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医疗纠纷发生率呈上升趋势[1],已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将医患纠纷的举证责任倒置,使医疗卫生机构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更增加了医疗纠纷的发生比例.尽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采取了一些措施,做了很大努力,仍无法有效地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率.作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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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纠纷 医患关系 行为规范 |
文章编号: | 1001-5329(2005)08-0043-02 |
收稿时间: | 2005-05-10 |
修稿时间: | 2005-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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