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记录规范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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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耀凤,李运凤.护理记录规范管理[J].护理研究,2003,17(19):1157-1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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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耀凤 李运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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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404000,重庆三峡中心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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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试行 )》规定 :护理记录是指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病人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根据 2 0 0 2年 9月 1日起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 ,病人有权复印或复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这些医疗文件记录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过程中形成的书面记录 ,记载了病人接受治疗和护理的全过程 ,在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处理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1,2 ] 。因此 ,护理记录必须与医疗记录一致 ,客观真实地反映病人的病情变化、医疗护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实施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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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 1009-6493(2003)10A-1157-02 |
修稿时间: | 2003年6月23日 |
Standardization Management on Nursing Recor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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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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