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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芽类监管不能留下“监管接缝”
摘    要:曾被认为是“毒豆芽”罪魁祸首之一的化学品“6-苄基腺嘌呤”,正在通过合法手段,向社会发出自己的“小小声音”。近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芽》(草稿)向业内征求意见,拟将上述物质定性为“植物生长调节剂”,是豆芽生产中允许使用的物质,并拟对残留量进行规定,不过这一指标最终是否采用,还有待向专家和公众征求意见,

关 键 词:豆芽  监管  植物生长调节剂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  腺嘌呤  化学品  残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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