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火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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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牛东生,汪辉东.论火邪[J].陕西中医学院学报,19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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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牛东生 汪辉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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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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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医的“三因”学说,把火作为外因,列入“六淫”之一,但是在外感病中,有伤风、伤寒、伤湿等,而没有“伤火”;有中风、中寒、中暑,而没有“中火”。因此,在临床上很少把火邪作外邪看待,而认为是体内生产的。五脏六腑都能产生火,如肝火,心火等;各种情志也能化火,所谓“五志化火”;外感诸邪到了体内,也可以“皆从火化”。所以,火邪与其他五淫有本质区别。长期以来,历代医家对火邪致病,从病因病机,到辨证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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