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火邪
引用本文:牛东生,汪辉东.论火邪[J].陕西中医学院学报,1983(3).
作者姓名:牛东生  汪辉东
作者单位: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摘    要:中医的“三因”学说,把火作为外因,列入“六淫”之一,但是在外感病中,有伤风、伤寒、伤湿等,而没有“伤火”;有中风、中寒、中暑,而没有“中火”。因此,在临床上很少把火邪作外邪看待,而认为是体内生产的。五脏六腑都能产生火,如肝火,心火等;各种情志也能化火,所谓“五志化火”;外感诸邪到了体内,也可以“皆从火化”。所以,火邪与其他五淫有本质区别。长期以来,历代医家对火邪致病,从病因病机,到辨证施治,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