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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参与藜芦作为配伍禁忌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待商榷
引用本文:刘贤武,王建,龚雪,张廷模.西洋参与藜芦作为配伍禁忌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待商榷[J].内蒙古中医药,2010,29(14):46-47.
作者姓名:刘贤武  王建  龚雪  张廷模
作者单位:成都中医药大学药学院,610075
摘    要:目的:探索西洋参与藜芦配伍是否存在“相反”的配伍关系。方法:采用文献资料研究方式,分析中药配伍禁忌的源流、中药配伍关系的相对性及进行现代实验研究。结论:西洋参与藜芦不宜作为法定配伍禁忌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关 键 词:西洋参  藜芦  配伍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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