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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了房归谁
引用本文:邓云林.丈夫去世了房归谁[J].生活与健康,2013(5):42-42.
作者姓名:邓云林
作者单位:北京京银律师事务所
摘    要:李浩、王君香生活在湖北捉村,没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已共同生活多年,李浩最近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王君香认为她与李浩同居时间长且已生儿育女,虽没登记也应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应与李浩的父母等同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李浩的房屋等财产。

关 键 词:丈夫  共同生活  结婚登记  意外事故  生儿育女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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