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了房归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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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云林.丈夫去世了房归谁[J].生活与健康,2013(5):4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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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云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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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京银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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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李浩、王君香生活在湖北捉村,没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已共同生活多年,李浩最近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王君香认为她与李浩同居时间长且已生儿育女,虽没登记也应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应与李浩的父母等同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李浩的房屋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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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丈夫 共同生活 结婚登记 意外事故 生儿育女 王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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