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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履行告知义务刍议
作者姓名:田胜男  刘爱和  王晓路  邵福忠
作者单位: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摘    要:案例背景案例一患者倪某(15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2011年6月12日入某医院进行住院治疗,术前医生告知患者父母手术成功率达98%. 6月22日医院为患者行全腔静脉-肺动脉吻合术,6月23日行二次开胸探查,之后入住重症监护室.7月2日,患者病情恶化,患者的姐姐(23岁)在放弃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当时患者的父母没在病房,在医院其他地方,患者姐姐签字后即告知了父母,父母同意放弃对患者的治疗,父母到病房后将患者从医院接走并直接于当日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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