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即将出台非营利医疗服务政府指导价,营利性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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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从医疗机构分类核定完成后,国家有关部门要求按照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对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取消政府定价。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基准价并在其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本单位的实际医疗服务价格。省物价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医疗服务价格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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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东 非营利医疗服务 政府指导价 营利性医疗服务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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