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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规定
摘    要: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卫技人员)的服务水平,以适应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关 键 词:乡镇卫生院 卫生技术人员 培训方法 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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