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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制度探索与实践
引用本文:李占义,邹声金,张春雨,许爱民,王明军,单煜. 北京市怀柔区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制度探索与实践[J].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 2003, 17(11): 24-24
作者姓名:李占义  邹声金  张春雨  许爱民  王明军  单煜
作者单位:北京市怀柔区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101400
摘    要:1 农民大病医疗统筹试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1.1 参统范围 实行医疗统筹的对象是在怀柔行政区域内没有加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农民要以家庭为单位、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按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参加大病医疗统筹。 1.2 资金筹集方式农民大病医疗统筹资金的筹集,采取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和农民个人、集体缴纳相结合的办法。筹资标准:农民个人缴费分两档,一档每人每年20元,二档每人每年10元。区政府按农业人口数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安排预算(含市政府每人每年20元的补贴),划转为农民大病医疗统筹保障资金。乡镇级政府按农业人口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安排预算。市、区、镇三级政府给农业人口每人每年统一补贴40元。

关 键 词:北京市 怀柔区 农民 大病医疗统筹制度 实践
文章编号:1001-568X(2003)11-0024-01
修稿时间:2003-09-20

Investigation and practice on a new-type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in Huairou district of Beiji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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