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职业健康监护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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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段志 肖方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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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建,365000;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建,3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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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组织职业健康检查。2007年10月卫生部又颁布实施《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由各地疾控中心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全省职业健康检查网络已初步形成。现将本市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存在问题分析如下,并提出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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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业卫生 职业病 健康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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