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控制注射用水含氨超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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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广路 李莲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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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济南市药品检验所(张广路),济南市药品检验所(李莲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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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氨是一种无色、味臭、常温下易挥发的气体,当其溶于水后可形成较稳定的对人体有害的氨水,大量输入人体时,会使血氨升高,产生不良反应,因而应控制注射用水中氨在限度之内。近几年济南地区部分医院送检注射用水,大多数为氨超限,而不符合规定。中国药典(1995版二部)规定注射用水氨限度为0.2ppm。氨超限不但使注射用水pH值升高,而且配制注射液时,产生药物配伍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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