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的医院药事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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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祥辉 刘全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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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林祥辉 (莒南县人民医院,山东莒南,276600); 刘全峰 (莒南县人民医院,山东莒南,276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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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2年1月21日正式颁布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对原《医院药剂管理办法》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它是建国以来有关医院药事和医院药学管理最重要的法规性文件,将对医院药学的转型与发展起重要的作用,也对医院药事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标志着我国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工作在新的医疗体制改革的形势下,走向了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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