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职业性慢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的使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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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榜德,于振庆.对“职业性慢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的使用意见[J].工业卫生与职业病,1991,17(4):228-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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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榜德 于振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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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保定化纤厂职工医院
(谢榜德),保定化纤厂职工医院(于振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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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通过对40例慢性轻度二硫化碳中毒的诊断,提出了对“国标”的使用意见。认为眼底及周边视野的检查以及运动神经传导速度的检查的诊断价值较高;脑血流图的检查有一定价值,建议均列为辅助诊断指标;而脑电图的检查诊断价值似乎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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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业中毒 二硫化碳中毒 诊断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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