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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执法过错将被追究责任
摘    要:<正>本刊讯日前,卫生部印发《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简称《办法》),指出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在实施卫生监督检查、卫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活动中发生执法过错,将被追究相应责任。卫生监督执法过错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由于主观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执法不当的行为。《办法》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超越法定权限执法的;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导致行政行为有过错的;适用法律、法规、规

关 键 词:卫生监督执法  责任追究  卫生监督检查  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措施  执法人员  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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