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世界首例基因编辑婴儿事件被报道和发酵后,引发全球相关领域关注、争论和对人类命运的哲学思考: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从后果、德性、道义的角度来看,大部分学者持否定态度,其理由总结为:基因编辑人胚胎是否体现对全人类的尊重,有无存在改变人的自然属性的可能;对个体、群体和社会,可能产生未知风险和伤害。所以,面对基因编辑婴儿科研行为逾越伦理法规底线而挑战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问题时,伦理分析呈现尴尬局面,如何从伦理学视角系统、长远地审慎看待前沿科技行为,罗尔斯的“良序社会”理论或许能为我们提供理论借鉴,完善基因编辑的伦理规范,明确人类繁衍和生活的远期目标:建立敬畏自然与敬畏生命、公平与合作、可持续发展的美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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