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文书的证据学意义及其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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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国平,胡琴琴.医疗文书的证据学意义及其规范要求[J].杭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24(6):323-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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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国平 胡琴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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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师范学院医学院 浙江杭州310012
(王国平),杭州师范学院医学院 浙江杭州310012(胡琴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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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 医疗文书的涵义、类型及其证据地位医疗文书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规范要求制作的反映医疗服务关系、患者健康状况和医疗措施、过程及其结果等方面信息资料的规范文件。一般而言 ,医疗文书包含医疗民事文书、医疗证明文件或医学意见书和病历资料三大类。医疗民事文书的表现形式很多 ,在实践中主要有门诊挂号单、住院单、医疗合同、病人授权委托书、知情同意书、医疗告知书、病危通知书、术前谈话及手术同意书和特殊检查同意书等。这类文书涉及民事权利的处分 ,具有反映医患之间是否有效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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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文书 证据法律规则 文书规范 病历资料 证据学意义 |
文章编号: | 1008-4894(2003)06-032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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