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卫监机构职能深化整合和素质培训工作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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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红,冯柏岩,王利峰.关于基层卫监机构职能深化整合和素质培训工作的几点思考[J].中国保健,2010(10):124-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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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红 冯柏岩 王利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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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四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吉林四平1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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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以来的10年左右时间里,我市市、县、乡三级卫生监督体系基本形成,卫生监督能力迅速提高,基本建设和装备得到极大的改善,卫生监督人员积极向上、自强不息、艰苦创业,卓有成效地完成了大量的卫生执法任务,已成为卫生工作中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的不可缺少的负有重要职能作用的有生力量。然而,近年来卫生监督职业病监管和食品监管职能的部分划出,使卫监队伍稳定受到了一定影响,特别是今年6月《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原由卫生监督机构承担的食品加工、流通许可和餐饮安全等具体监管工作,依法将全部调整出卫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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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素质培训 机构职能 卫生监督体系 卫生监督人员 食品加工 卫生监督机构 监管职能 体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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