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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违规销售肽类激素的三家企业依法处理
摘    要:2008年3月下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部分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赛保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和深圳新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3家企业在2008年1月1日后仍存在违规销售肽类激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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