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北京公共卫生事业的初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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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丽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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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10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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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清末新政以前,公共卫生建设还没有纳入政府职能范围.清末新政之后,公共卫生建设才被纳入政府职能范围.公共卫生与公众健康息息相关,作用和地位重于医疗事业.由于公共卫生难以用市场经济的方式来解决,所以,政府必须承担主要责任.清末北京公共卫生事业全部由政府组织管理,可分为公共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法规及公共卫生措施3个部分.清末北京公共卫生事业的初建,是北京城市发展史的新篇章,具有开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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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末 公共卫生 初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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