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卫生部今年将在内地医疗机构中建立医师处方评价制度,以评估用药的科学性和费用的合理性。同时重申医务人员必须使用药品通用名开处方,解决“一药多名“问题。卫生部医政司官员在座谈会上披露这一信息时说,该部今年将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角度出发,重点规范医生的处方行为,加强对处方的管理。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4年制定并颁布实施了《处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处方必须写药品通用名,每张处方药量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此外,处方上还须注明临床诊断,药师在给药时须进行临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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