猝死和心肺复苏的新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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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利芳 张秋艳 邓伟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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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157011(张利芳),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高压氧!157011(张秋艳,邓伟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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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 猝死定义关于猝死定义的意见分歧在于由发病至死亡的时间。一是把由发病起24小时内死亡的,都叫做猝死,显然按此定义,猝死的原因就可以非常之多,因而被废弃了,二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以发病后6小时内死亡为计算标准;但很多人仍认为时间过长,目前较多的人,特别是一些心脏病学家,主张从发病后1小时内死亡做为猝死标准。一般认为死亡者中80~90%为心源性。大多数按世界卫生组织标准:6小时内非意外原因不能预期的突然死亡,生前有病或者无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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