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疗法与辨证施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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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邱茂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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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概述体内病状之发现于外,如事物之有对证者,是谓“证”。凡是由脏腑或经络发生病变,在五官或体表的一定部位,就可能出现异常状态。例如肺有病表现为咳喘,脾胃有病表现为吐泻不食,肝病之见于目,肾病之见于耳,太阳经病之头痛、项强,少阳经病之胁痛耳聋等,给医者诊断和治疗时,提供了确实的证据者皆属之。因此“证”的含义,不只是指某一证状,而是若干证状的综合——症候群,如伤寒太阳病中桂枝汤证,麻黄汤证等,都由若干症状综合而成。根据症候群结合病者的性别、年龄、体质,以及生活、习惯、时令、气候——的具体情况,进行系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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