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强制执行对食品卫生执法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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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家光.浅谈强制执行对食品卫生执法的影响[J].应用预防医学,1999(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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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家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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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陆川县卫生防疫站!537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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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接到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十五天内不申请复议,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缴交罚款。这时,执法主体依照法律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否彻底,对执行《食品卫生法》将产生直接的影响。1 强制执行措施得力,有利于食品卫生管理 1990~1993年间,我站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法院均受理,并按“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的金额足额收取,并加入50~100元的执行费。如果被处罚单位不交罚款,则扣押财物拍卖。当时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得力,在县城区和各乡镇圩镇都家喻户晓。故当时的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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