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验室调查与分析 |
| |
作者姓名: | 张复和 杨云 侯震 彭裕连 张一青 |
| |
作者单位: | 湖南省卫生监督所,湖南,长沙,410008 |
| |
摘 要: | 根据《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建立水质检验室,配备与供水规范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开展水质自检工作。为了解我省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自检和检验专业人员等基本情况,我们于2001年10-12月开展了以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自检项目、检验室及设备和检验人员为主要内容的调查。1 对象与方法 资料来自湖南省14个市(州),82个县(区)集中式供水单位。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调查方案,各集中式供水单位填写《湖南省集中式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主要内容包括:水质自检实验室、检验设备、检验人员、检验项目、城区总人数、饮水总
|
关 键 词: | 湖南 调查 集中式供水单位 水质检验室 设备 |
文章编号: | 1001-5914(2002)04-0340-02 |
修稿时间: | 2002-05-02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