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修订件——格列吡嗪缓释胶囊
摘    要:本品含格列吡嗪(C23H27N504S)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性状]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球形颗粒。[鉴别](1)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2)取本品的内容物适量,加甲醇制成每1mL中含格列吡嗪20μg的溶液,滤过,滤液照紫外一可见分光光度法(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ⅣA)测定,在226nm与274nm的波长处有最大吸收。

关 键 词:格列吡嗪  缓释胶囊  供试品溶液  可见分光光度法  保留时间  中国药典  最大吸收  内容物

Glipizide Sustained-release Capsules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药品标准》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药品标准》下载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